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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教育
漯教基〔2016〕154號
漯 河 市 教 育 局
關于認真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
通 知
各縣區教體科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西城區社會事業局,市屬各中學: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分配生資格認定
只有連續三年在一所初中就讀、具有原始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才具有該校的分配生資格,凡中途轉學、休學、留級、跳級等學籍異動的學生均不具備分配生資格。
二、分配生名額分配
市教育局依據各區參加中招文化課考試的應屆生數量,將市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50%的名額,按照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分配給各區及市屬初中學校,再由各區教科體局分配給區屬初中。重點傾斜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學校。
三、分配生錄取
“分配生”錄取依據學生第一志愿,在所報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100分以內,并且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所分配給該初中的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果該學校未用完分配生名額,該校剩余的分配生名額作廢。
擬錄取分配生名單在漯河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報到時,各普通高中要依據本文件精神對分配生資格再行審核,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分配生資格。
四、有關要求
1.各區教科體局(社會事業局)根據確定的分配生方案,將分配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各區屬初中。各區分配生具體分配情況務必于6月7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統一在中招管理系統中進行設置。
2.符合分配生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學校統一登記造冊,報各區教體科局基教股(市屬學校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各區分配生審查時間及導入系統辦法由各區教科體局安排,但務必于6月14前審查完畢。
市屬各初中將分配生按照市教育局基教科審批過的學籍輔號從小到大以EXCEL表格形式(附表2)登記造冊,一式兩份,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審核,同時上報電子文檔至jjk5997862@126.com。
市屬學校審核通過的分配生由市教育局統一導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統。一次審核結束,逾期不再審核。
具體審核時間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市實驗中學東校區、西校區、二中
下午:三中東校區、西校區、十一中
6月15日上午:五中、十中、十五中、格瑞特初級中學
下午:外語中學、育才學校、市宇華實驗學校
各區教體科局和各有關初中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對分配生工作的領導,加大政策宣傳,堅持做到招生計劃公開、招生條件公開、招生辦法公開。要認真審核分配生資格,堅決杜絕不具備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弄虛作假占用分配生名額的現象。對因思想重視不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分配生工作出現差錯者,責任自負。對于故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擾亂招生秩序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舞陽縣和臨潁縣參照此文件有關精神執行
附件:1.各區及市屬初中分配生名額分配表
2.市屬學校分配生審核表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各區及市屬初中分配生名額分配表
區/學校 | 分配名額 | |||||
合計 | 漯河市 高級中學 | 漯河實驗 高級中學 | 漯河市第 四高級中學學 | 漯河市第 五高級中學 | ||
源匯區 | 158 | 54 | 24 | 40 | 40 | |
郾城區 | 764 | 229 | 115 | 210 | 210 | |
召陵區 | 651 | 201 | 98 | 176 | 176 | |
經濟開發區 | 17 | 6 | 3 | 4 | 4 | |
城鄉一體化示范區 | 51 | 17 | 8 | 13 | 13 | |
西城區 | 46 | 15 | 7 | 12 | 12 | |
市屬學校 | 漯河市實驗中學西校區 | 140 | 57 | 19 | 32 | 32 |
漯河市實驗中學東校區 | 52 | 19 | 7 | 13 | 13 | |
漯河市第二中學 | 100 | 36 | 16 | 24 | 24 | |
漯河市第三中學東校區 | 100 | 39 | 15 | 23 | 23 | |
漯河市第三中學西校區 | 80 | 30 | 14 | 18 | 18 | |
漯河市第五中學 | 183 | 68 | 31 | 42 | 42 | |
漯河市外語中學 | 126 | 45 | 19 | 31 | 31 | |
漯河市第十中學 | 19 | 6 | 3 | 5 | 5 | |
漯河市第十一中學 | 22 | 9 | 4 | 4 | 5 | |
漯河市第十五中學 | 35 | 14 | 5 | 8 | 8 | |
漯河育才學校 | 25 | 11 | 4 | 5 | 5 | |
漯河市宇華實驗學校 | 39 | 16 | 4 | 10 | 9 | |
漯河市格瑞特中學 | 10 | 4 | 2 | 2 | 2 |
附件2
漯河市屬初中分配生審核表
學校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序 號 | 學籍輔號 (市教育局審批的) | 姓 名 | 全國學籍號 | 準考證號 |
審核人簽名: 校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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